RSMK涉外小课堂第十四期——中美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差异
1.基本概念
美国专利法35 USC 171规定:“任何人对产品创作的具有新颖性、独创性和装饰性的外观设计,均可按照本法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取得对于该项外观设计的专利权。”
美国审查指南中对其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美国外观设计所保护的是对产品(或其部分)作出的具有新颖性、独创性和装饰性的设计,而不是产品本身。需要保护的部分画成实线,而不需要保护的部分画成虚线就可以明确需要保护的“局部外观设计”。
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经过种中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后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向美国外观设计靠拢,既能保护产品整体的外观设计,也能保护产品的局部设计。中美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都是产品的整体或局部的形状或构型、附加到产品上的表面装饰、形状或构型与表面装饰的组合,同时中美外观设计载体指向的目标都是产品。
2.保护期限
美国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日起15年,中国外观设计在第四次修改后自申请日起10年改为自申请日起15年。
3.优先权
美国外观设计的本国优先权、外国优先权或者是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的优先权期限均为6个月。
中国外观设计的本国优先权、外国优先权的优先权期限也均为6个月。
4.宽限期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如下行为的十二个月内提交不会影响其新颖性:
(1)外观设计在印刷出版物中公开(包括专利公开);
(2)外观设计在美国公开使用;
(3)外观设计在美国公开出售。
中国外观设计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之前6个月或6个月之内申请人或他人有如下情况则不丧失新颖性:
(1)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2)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发明创造
(3)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发明创造
(4)非经申请人自己同意而泄露的发明创造的内容
美国宽限期为“有效申请日”起1年;中国宽限期为“申请日”起6个月。
从披露形式来看美国对披露的具体行为没做规定,比较宽松;而中国对披露行为做了严格限定。
5.申请及审查程序
美国外观设计申请所需的材料: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
美国外观设计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主要针对专利的新颖性和独特性进行审查,通常会在12至18个月内出具审查意见,若经审查后专利申请收到审查意见或被驳回申请,那么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后3个月(可申请再延长3个月)内进行答辩或要求复审。同时外观设计专利会在申请日起18个月后自动公布,也可根据申请人申请,在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进行公布。如果做加速审查,一般3个月左右就会出审查结果,最快的有1-2个月就出审查结果(费用:1600美元)。
中国外观设计申请所需的材料: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简要说明、图片或者照片。
中国外观设计仅采取初步审查制,专利局仅对专利申请的形式和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发现明显实质性缺陷即公告授予专利权。一般一年内可授权,可申请优先审查,外观设计申请在2个月内结案。



电 话 :
Email :